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标杆引领、推动创作生产、促进电视艺术繁荣发展,由省文联、省广播电视局、省视协共同主办的第三十一届浙江电视“牡丹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评奖工作即日启动。
哪些作品能参评?
设置了哪些奖项?
报送材料又有什么要求?
一起来看具体事宜~
参评作品范围和条件
全省影视、动漫制作单位出品,且必须在我省备案、申领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
有劣迹的主创人员及其作品不得参评,单项奖参评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参评作品播出要求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播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在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6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5.在规定时限内在优酷、爱奇艺、腾讯、PPTV等视频网站播出过。
奖项设置
1. 作品奖
最佳电视剧作品奖
优秀电视剧作品奖
最佳动画片作品奖
优秀动画片作品奖
2. 单项奖
电视剧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制片人
作品报送材料要求
1. 申报单位按照《参评登记表》(见附件)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并在封面及申报意见一栏里加盖单位公章。
2. 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登记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完整的电视作品视频全集剧1份,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数,视频图像应没有明显噪点影响图像质量,音频配音清晰,伴音清晰,不影响主配音,声音无抖动。
(3)电视剧剧照5—10张(JPEG格式,照片必须能够达到画册印刷要求的300DPI分辨率)。
(4)检查无误后,以上内容统一存储在2.5寸移动硬盘内。
(5)申报截止时间:9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拥有媒体展播权,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利益推介、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说明,否则,视为默许对此条款的认可。
联系方式
参评材料请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506室“牡丹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20757(兼传真)、87161823
联系人:汤学君 李刚
电子邮箱:2965353308@qq.com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浙江文艺网→电视→资料下载→文件下载(https://www.zjwenyi.cn/xh_19567/ms_203/zlxz/wjxz/)或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gdj.zj.gov.cn)下载,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
《关于申报第三十一届浙江电视“牡丹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附件1
《第三十一届浙江电视“牡丹奖”参评登记表-电视剧》
附件2
《第三十一届浙江电视“牡丹奖”参评登记表-电视动画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