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浙江省民间文艺
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
评奖活动正式启动啦~
截稿日期:8月31日
快来参加吧~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活动将评选出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5部。
三、评奖标准
民间文学作品类: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传统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和审美价值,注重民间文学的当代表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故事作品类:
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歌颂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来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繁荣富强不懈奋斗而做出的卓越贡献。
遵循民间文学创作规律,艺术水准高,特点鲜明。
四、参评条件及要求
1.参评作品的作者(或主要作者)须为省民协会员或在浙江省内居住5年以上的民间文艺家。
2.参评作品须于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
3.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得超过3部(本),每位参评者仅限报1部(本)作品参评。
4.民间文学作品类:
参评作品须是正式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含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等作品)。作者须提供申报作品原件3(部)本。
5.新故事作品类:
参评作品须是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故事作品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新故事作品集。单篇的新故事作品,作者须提供作品原件的复印件3份和电子文件;新故事作品集须提供原件3(部)本。
五、参评程序
1.各设区市民协,省级以上民间文艺之乡和研究、传承基地;省民协各专业委员会,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出版单位推荐参评。
2.省民协秘书处将根据《浙江民间文艺映山红奖章程》要求,对申报人和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3.经评审委员会初评、终评后确定获奖作品,评审结果报组委会及省文联创研处,经省文联书记处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在浙江文艺网、“浙江文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奖结果。
六、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须填写《第八届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表》,并经推荐单位盖章后生效。本次评奖活动不接受个人推荐。
2.参评作品须为著作权人本人作品,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永久取消其映山红奖的评选资格。
3.作品须同时附有参评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一律不退件。
5.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作者参评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参评作品及纸质参评表盖章后寄送至省民协。
6.来件请注明“第八届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作品。
七、联系方式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610室
联系电话:
0571-87020795
联系人:
倪俊迪 15168335183
郑九燕 15700065362
电子邮箱:
zjmjw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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